忠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红黄绿”等级分类
管理实施方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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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竞彩足球比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县养老机构实行安全生产“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增强养老机构的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赋色标准
县民政局根据各养老机构即时的安全隐患情况、养老服务质量、公共信用等级等要素,将养老机构按照“红、黄、绿”三色进行赋色管理,频次为每季度更新一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赋红色等级: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被市级挂牌督查,被县委县政府挂牌整改,被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行业部门挂牌整改;
4.存在下列安全隐患情形之一的:
(1)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无养老机构营业执照(内设医疗机构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投资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
(3)无消防栓、自动喷淋、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或者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搭建场所;
(4)使用天然气的养老机构,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5)建筑设施经鉴定属于Csu级、Dsu级危房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判建筑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6)检查发现存在欺老虐老行为或者连续3次发现有老人在房间吸烟,老人房间普遍存在剪刀、打火机等物品;
(7)经专家或者行业部门判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拒不整改。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赋黄色等级:
1.内设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养老机构,无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存在下列安全隐患情形之一的:
(1)未开展入院评估;
(2)未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有消防设施设备但未签约专业消防维保公司且未聘请具有消防维保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
(4)未落实食品留样或者连续3次检查发现食品留样不规范;
(5)未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每日两小时防火安全巡查制度;
(6)检查发现有老人在房间吸烟,老人房间普遍存在剪刀、打火机等物品;
(7)检查发现人为关闭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控制主机;
(8)检查发现违规收住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传染病人;
(9)检查发现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10)连续2次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赋绿色等级:
(1)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证件齐全;
(3)消防、燃气等安全设施设备完善并有专业人士定期维护保养;
(4)各类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有效;
(5)连续3次检查发现无突出安全隐患。
三、分类管理
根据各养老机构三色分类情况钉挂“忠县养老机构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牌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对“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的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
(一)红色等级:列入红色等级管理的养老机构,管理期限为半年,由乡镇(街道)每月对其检查1次,县民政局每季度对其检查1次,督促其在半年内完成隐患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执法后仍未完成整改,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停业整顿、吊销执照、关停等措施直至整改销号。
根据每季度累计赋色次数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对第一次赋红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警告约谈;对连续二次赋红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对其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连续三次赋红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
(二)黄色等级:对列入黄色等级管理的养老机构,管理期限为一年,由乡镇(街道)每两个月对其检查1次,县民政局每半年对其检查1次,督促其在一年内完成隐患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行政执法并函告相关部门。
根据每季度累计赋色次数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对第一次赋黄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电话或者现场告知其法定负责人限期完成整改;对连续二次赋黄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警告约谈;对连续三次及以上赋黄色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绿色等级:对列入绿色等级管理的养老机构,实行常态化管理,由乡镇(街道)每季度对其检查1次,县民政局每年对其检查1次,要求其加强管理,巩固保持当前安全形势。对赋绿色等级的养老机构,优先支持其向市民政局申报三星级及以上星级养老机构,优先选送其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市级培训。
四、动态调整
(一)赋色程序
养老机构首次三色定级由县民政局福利老龄科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反馈情况,根据分类标准初步确定,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级别调整
“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县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即时情况,调整养老机构所属级别,实行对应等级的安全监管举措。“红色”可根据隐患整改情况调整为“黄色”“绿色”;“黄色”可根据隐患整改情况调整为“绿色”“红色”;“绿色”可根据即时情况调整为“黄色”“红色”。
(三)调整方式
(1)养老机构申请。列入红色等级和黄色等级管理的养老机构,隐患整改完成后,填写《忠县养老机构“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调整等级申请书》(见附件),向县民政局提出等级调整申请。
(2)县民政局调整。县民政局实地复核申请调整等级的养老机构的隐患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局党组会审议。列入绿色等级管理的养老机构,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各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由县民政局重新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