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zxsthjjspk@163.com,传真:54230702。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19号,邮编:4043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石板水石灰岩矿扩建工程 |
重庆市忠县石子乡宝山村 |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宽信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山开采规模由800万吨/年扩大至980万吨/年,迁建生产配套设施。 拟建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万元,占总投资0.45%。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区定期洒水,出场车辆车斗防尘、轮胎冲洗,尽量避免大风季节施工,土石方开挖后及时回填、压实,施工场地露天堆放的碎石料全部采用防尘网苫盖,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系统处理。 开采期:采区表土植被随剥随除,表土即挖即运,工作面设置高压微雾装置;破碎站卸料口三面围挡,对破碎站破碎设备、皮带机转载点、竖井呼吸口进行有组织负压密闭收尘、布袋除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站卸料口、竖井呼吸口上方设置喷淋装置;临时堆存的排土堆,可用帆布苫盖,并定期洒水除尘;使用洒水车对场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内转车辆轮胎冲洗;食堂设油烟净化器处理餐饮油烟后,超屋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混凝土养护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机具、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 开采期:实施雨污分流,在厂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导排雨水、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区洒水抑尘;内转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起汇入生化池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管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具,远离附近居民点;建筑材料和设备运输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处时限速禁鸣。 开采期间厂区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可通过对破碎、皮带机基础加装减振垫,并置于钢架密闭厂房内,厂房隔声;因2#破碎站及2#厂内运输廊道处于矿界外,可在2#破碎站东、北、西三侧及2#厂内运输廊道厂房内整体悬挂15cm厚吸声棉墙幕,实施多重隔声。加强运输管理工作,安全行车路段禁止鸣笛,控制车速。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加强弃土弃渣管理工作,剥离表土直接于原项目采空台阶回填,若不在采空台阶绿化回填阶段,可在矿区内临时规划小型排土堆,临时堆存,待下一台阶开采完毕后,再行回填;弃石方就近运至原项目破碎站加工后,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综合利用,无需在厂区积压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收运处置,也委派有资质单位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协同处置,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建筑垃圾优先利用,余方可至原项目破碎站加工后,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综合利用或协同处置,忠县海螺水泥厂也无法利用的部分,则根据《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外运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单位或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消纳处置;拆除的旧设备、废钢板可外卖废品回收站。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渣由专用收集桶收集,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无害化处理。 开采期:采区表土剥离量相对较少,且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则下一台阶剥离的表土可优先用于上一台阶绿化复垦回填,若剥离期间不在采空台阶绿化回填阶段,可在矿区内临时规划小型排土堆,临时堆存。布袋除尘器灰渣全部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作水泥制备原料。雨水沉淀池、沉砂凼泥沙定期清掏,直接运至采空区复垦回填,或干化后运至排土堆临时堆存,下一台阶开采完毕后,再行回填。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于危废贮存库分类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收运处置,也委派有资质单位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渣由专用收集桶收集,运至忠县海螺水泥厂无害化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占地范围内施工,缩短工期,及早进行绿化以减少裸露地面;对受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开采期:采区“边开采、边复垦”,开采完的台阶及坡面及时进行恢复,开采终了后,即进行全厂绿化复垦,包括:迹地清理、采坑回填,覆土绿化或复耕等;开采期间也需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程。 |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2019-500233-10-03-067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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